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 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参加本次专项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22-2025年)》予以公开发布。
西华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西华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