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和《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即日起启动2026届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2. 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包含学术科研(详细评分细则见《2025年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学业成绩、其他表现)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选派学生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方案》(西华师大校〔2023〕44号)精神,“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完成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参评院级优秀大学生时冲抵一项硬性条件”。
同一毕业生,不能同时参评院、校两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2)读研期间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二等及以上等级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一次。
非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班级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同一毕业生,不能同时参评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包含学术科研(详细评分细则见《2025年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学业成绩、其他表现)。(2)读研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一等1次。(3)读研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以上荣誉。(4)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5)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1. 优先条件
(1)在其他条件等同情况下,在校期间受到地方政府(地、市、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考虑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3)在其他条件等同且加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分数相同者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分数高者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 否决条件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曾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者。
(3)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学校将收回其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对于各学院上报的初评优秀毕业生名单,凡被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合格的,该名额取消。
三、评选程序
(一)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由学院党政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组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评审核工作。
(二)班级推荐
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申请。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三)班级推荐
各班级在学生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于 11月 8 日前审查申请人资格,对照评选条件审核无误后,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应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申请。
(四)学院评审
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对于各班上报的初评优秀毕业生名单,凡被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符合评选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取消资格的同学不得再补交相关材料。在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系统中线上审批;同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工部。
(五)学校评审
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和表彰。
西华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7日